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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装备部办公厅合于铲除一级建造师且则执业战术知照
更新时间: 2022-02-18 来源: 325建筑人才网 浏览次数: 27

  

住房和城乡装备部办公厅合于铲除一级建造师且则执业战术知照

  索 引 号: 000013338/2019-00231 主题信息: 其他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生成日期: 2019年07月19日 文件名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的通知 有 效 期: 文号: 建办市〔2019〕50号 主 题 词: 废改立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
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

  二、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三、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第七条规定的,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通知精神,做好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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