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各有关单位:
2021年10月5日,云龙区农科院2019-51号A地块项目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2人**亡,充分暴露出该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教育、安全投入不到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杜绝违规、违章施工,现将该事故有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农科院地块(2019-51号地块)A地块3#、5#-13#、15#-17#共13栋住宅楼,4#配电室,14#配电室及水泵房,18#配套设施用房,19#净菜市场,20#开闭所及配电室,地下室(J-K-Da,1-89轴)工程。建设单位:徐州桂悦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戴某洋;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添安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何某松;监理单位:徐州市华升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朱某平。
事故情况:2021年10月5日上午9时30分左右,云龙区农科院2019-51号A地块施工现场8#楼塔机在吊运混凝土输送泵回转至7#楼施工层西南角上方时,突然发生混凝土输送泵管从索具中滑脱并从高空中崩散坠楼,将站在7#楼南侧基坑内的两名工作人员当场击倒,经抢救无效**亡。
二、事故处理情况
(一)取消该项目及其参建各方责任人参加任何形式评奖、评优资格;
(二)依据《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等文件规定,给予:
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添安建设有限公司,停止在徐州地区投标1年,扣除信用等级分2分;项目经理何某松,因在事故中**亡,免于处罚;安全员王某,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上报省住建厅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年;
监理单位徐州市华升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停止在徐州地区投标3个月,扣除信用等级分2分;总监理工程师朱某平,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暂扣执业资格证书6个月;监理员刘某平,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暂扣执业资格证书10个月。
以上处理均从通报之日起执行。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被通报的各方责任主体,要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针对本企业、本项目发生的违规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消除隐患,杜绝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在徐各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严格履行建设、施工程序,杜绝“三违”作业,切实抓好本企业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对于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处罚的项目及相关各方责任主体,我局将实施常态化监管,查处一批,通报一批;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本地区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并及时通报曝光,切实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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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省住建厅就通报了该起事故。
关于江苏添安建设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2021年10月5日上午9时30分左右,由江苏添安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徐州市华升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徐州市农科院地块(2019-51号地块)A地块3#、5#-13#、15#-17#共13栋住宅楼,4#配电室,14#配电室及水泵房,18#配套设施用房,19#净菜市场,20#开闭所及配电室,地下室(J-K-Da,1-89轴)工程工地,发生一起起重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致2人**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农科院地块(2019-51号地块)A地块3#、5#-13#、15#-17#共13栋住宅楼,4#配电室,14#配电室及水泵房,18#配套设施用房,19#净菜市场,20#开闭所及配电室,地下室(J-K-Da,1-89轴)工程
事故地点:徐州市云龙区庆丰路东学院路南
事故时间:2021年10月5日上午9时30分左右
伤亡情况:2人**亡
建设单位:徐州桂悦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戴某洋
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添安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某伍
项目负责人:武某猛
监理单位:徐州市华升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某
项目总监:朱某平
请各地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常见的吊装事故:
1、脱绳事故
脱绳事故是指重物从捆绑的吊装绳索中脱落溃散发生的伤亡毁**事故。造成脱绳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重物的捆绑方法与要领不当,造成重物滑脱;吊装重心选择不当,造成偏载起吊或因吊装中心不稳造成重物脱落;吊载遭到碰撞、冲击、振动等而摇摆不定,造成重物失落等。
2、脱钩事故
脱钩事故是指重物、吊装绳或专用吊具从吊钩钩口脱出而引起的重物失落事故。造成脱钩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吊钩缺少护钩装置;护钩保护装置机能失效;吊装方法不当及吊钩钩口变形引起开口过大等原因所致。
3、断绳事故
造成起升绳破断的主要原因多为超载起吊拉断钢丝绳;起升限位开关失灵造成过卷拉断钢丝绳;斜吊、斜拉造成乱绳挤伤切断钢丝绳;钢丝绳因长期使用又缺乏维护保养造成疲劳变形、磨损损伤等达到或超过报废标准仍然使用等造成的破断事故。造成吊装绳破断的主要原因多为吊装角度太大>120度,使吊装绳抗拉强度超过极限值而拉断;吊装钢丝绳品种规格选择不当,或仍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捆绑吊装重物造成吊装绳破断;吊装绳与重物之间接触处无垫片等保护措施,因而造成棱角割断钢丝绳而出现吊装绳破断事故。
4、吊钩破断事故
吊钩破断事故是指吊钩断裂造成的重物失落事故。造成吊钩破断事故原因多为吊钩材质有缺陷,吊钩因长期磨损断面减小已达到报废极限标准却仍然使用或经常超载使用,造成疲劳破**以致于断裂破**。
吸取事故教训,防患于未然
正确的做法是采取兜绳捆绑法或卡绳捆绑法进行吊运钢筋和钢管作业。
吊装捆绑时,通常有三种方法
01兜绳捆绑法
将吊装带从重物的底部穿过,绳头挂在吊钩上的捆绑方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装箱设备或外形比较规则的设备。
02卡绳捆绑法
用卡环把吊索卡出一个绳圏,再用绳圈捆绑起吊重物的方法。采用卡绳捆绑法时,一般是把捆绑绳从重物下面穿过,然后再用卡把绳头和绳子中段卡接起来,绳子的中段在卡环中可以自由窜动,当捆绑绳受力之后,绳圈在捆绑点处对重物有一束紧的力,当重物达到垂直的程度后,捆绑绳在重物的表面就不会滑绳。
03卡环连接捆绑法
用卡环把吊索的绳头和重物上的吊环、吊耳连接起来进行起吊重物的捆绑方法。这种方法常用于吊耳或是吊环的设备、重物的捆绑,根据重物上的吊耳或是吊环的多少,采用相应的卡接点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