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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注册公司不肯配合注销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2-01-20 来源: 325建筑人才网 浏览次数: 134

  

一建注册公司不肯配合注销怎么办?

  

一建注册公司不肯配合注销怎么办?

  


  


  

1.一级建造师原单位不给,扣了证书,该怎么办?

  

  

遇到此种情况,此时一定要先保持冷静,不能意气用事,因为靠争吵或者打架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而且更会让自己陷入不利的局面。首先要了解公司为什么会扣留证书,存在两种情况:

  

  

如果是公司出资考取的,需要看当时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比如:公司出资考取的在多久的多少时间内时不能取回的等;如果是个人自费考取的,离职之后公司无权扣留。

  

  

如果你的一级建造师证书还没有注册到单位,可以到**处申报丢失重办,那么以往的证便可作废。

  

  

2.一建证书注册到了原单位,离职一年多了,却扣了证书,不给,这时候该怎么办?

  

  

注册一级建造师与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聘用企业无故不予办理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的,必要时候是需要通过正确的法律渠道对该单位进行举报。或注册一级建造师可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

  

  

3.一级建造师原单位把我证书扣了,该怎么注销?

  

  

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四)受到刑事处罚的;(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根据规定,注册建造师要求注册时,需要提供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果企业不配合,可通过合法途径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企业仍不予配合,可到当地注册中心进行申诉。

  

  

一级建造师注销注册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在申请注销注册时,应提供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即企业开具的解聘或离职证明、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生效后的解除劳动关系裁决书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判决书等。

  

  

也就是说,在申请注销注册前,申请人必须要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且途径应是合法的,这时候需要原聘用单位出具解聘或者是离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原聘用单位在提供材料上不配合,可进行申诉

  

  

如果一级建造师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在申请注销注册时,企业仍不予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持证人可以到当地注册部门进行申诉,在申诉时,需要提交申请报告和相关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具体申诉部门是不同的,如山东地区一级建造师应到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注册科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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