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关于<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等4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房屋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市政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四项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8年12月12日,住建部发布过相关征求意见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
01、《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要点整理:
1、采用工程总承包,对勘察设计工作的分工可参照下列划分: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或方案设计后发包的,由发包人负责可行性研究勘察和初步勘察;承包人负责详细勘察和施工勘察以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工作,并按规定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初步设计批准后发包的,由发包人负责详细勘察;承包人负责施工勘察以及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工作,并按规定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发包人也可以将全部勘察工作单独委托勘察人实施。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一般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
3、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期中结算与支付按照合同价款支付分解表,依据进度计划完成的里程碑节点进行支付。
4、对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数据和参考数据的错误可按以下规定分担责任:
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发包人除按照合同约定或本规范 第 3.3.3 条1项的规定承担责任外,发包人不对现场数据和参考数据的准确性,充 分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DB)模式时,承包人应及时将发现参考数据中的错误 通知发包人,如果承包人因错误而遭受延误(或)费用增加,承包人有权获得工期的延长和(或)额外费用的增加和合理的利润。
文件原文: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等4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价协〔2022〕1号
各有关单位:
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制定的团体标准《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房屋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市政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8),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2年2月28日之前,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9)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张 颖
联系电话
邮 箱:
附件:
1.附件1-《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2.附件2-《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pdf
3.附件3-《房屋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附件4-《房屋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5.附件5-《市政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6.附件6-《市政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7.附件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8.附件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9.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