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施工升降机坠落重大事故,相关人员已被逮捕 ,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科长、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等在内的1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近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来源: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4月25日,河北衡水市翡翠华庭项目1#楼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轿厢(吊笼)坠落的重大事故,造成11人**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万元。
升降机事故发生地
事故直接原因
调查认定,事故施工升降机第 16、17节标准节连接位置西侧的两条螺栓未安装、加节与附着后未按规定进行自检、未进行验收即违规使用,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已移送司法机关
来源: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4月25日,河北衡水市翡翠华庭项目1#楼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轿厢(吊笼)坠落的重大事故,造成11人**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万元。
升降机事故发生地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13 人)
1.施工总承包单位(6人)。
(1)赵学军,男,群众,安全科长,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9年5月17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9年5月31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刘为,男,群众,二分公司经理,主持公司全面工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9年5月17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9年5月31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3)刘军,男,群众,二分公司副经理、现场实际负责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9年5月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9年 5月14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4)于桂森,男,群众,翡翠华庭项目经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9年5月12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9年5月24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5)刘文义,男,群众,翡翠华庭项目工长,协助刘军负责现场管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9年5月12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9年5月24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6)张松,男,群众,翡翠华庭项目安全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9年5月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9年5月14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监理单位(1人)。
(7)姜云,男,群众,翡翠华庭项目现场监理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9年5月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9年5月14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3.事故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5人)。
(8)程义,男,群众,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9年5月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9年5月14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9)程学明,男,群众,生产经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9年5月17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9年5月31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10)程治,男,群众,安全员、安拆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9年5月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9年5月14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11)王延东,男,群众,安拆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9年5月12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9年5月24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12)胡士仓,男,群众,安拆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9年5月12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9年5月24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4.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节能办(1人)。
(13)于建华,男,中共党员,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节能办职工。违规在恒远管理公司兼职,担任翡翠华庭项目总监,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9年5月17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9年5月31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